2018年江苏检察突出重点精准发力21项工作
2018-04-23 10:43:00  来源: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现“十三五”期间全省检察工作“两全四化”目标要求的关键一年。为推动新时代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江苏省检察院党组决定今年继续以重点项目为突破,持续促进全省检察工作转型升级、奋力争先。  

  今年的全省检察重点工作,共分检察业务、队伍建设、综合保障、司法改革、智慧检务5大类21项。

    全省检察重点工作任务书   

    检察业务   

    1.建立“扫黑除恶”依法从严快捕快诉办案机制 

  依法快捕快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总结办案规律和特点,建立专业化办理机制;

  出台指导意见和相关罪名的证据指引;

  加强案件督办和对外沟通协调,形成打击合力,督办一批重大案件,与省公安厅会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文件,明确争议问题的标准。

    2.建立健全危害金融安全犯罪惩防教育机制  

  打击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金融犯罪案件;

  与公安机关、金融监管部门联动配合,加大打击力度;

  举办主题论坛、出台惩治和预防金融安全犯罪白皮书;

  开展预防、宣传、教育工作。

    3.构建行政检察监督线索收集管理制度   

  通过本项目,拓宽生态环保、食药监管等重点领域行政检察线索收集渠道,提升案件线索发现和筛选能力,有效解决行政检察乃至行政公益诉讼线索缺乏的问题,促进解决行政违法等突出问题。

   4.出台刑事案件常见罪名证据审查指引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推进刑事案件办理规范化。

  推进我省检察机关在刑事证据审查中初步建立“严格规则”。

    5.建立司法办案管理标准体系  

  制定统一科学的评价标准,推动案管工作规范化;

  质量评查问题发现精准,被上级院抽查发现问题数下降;

  规范司法办案行为,提升司法办案公信力,人民群众满意度上升。

    6.完善积案清理和办理工作机制   

  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加强对民行、公诉、刑事执行、控告申诉等部门的积压案件清理和办理,有效减少检察环节积案问题,完善积案清理和办理工作机制,加强对人才培养和对下业务指导。

    队伍建设   

   7.开展江苏省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四十周年纪念系列活动   

  开展江苏省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四十周年纪念系列活动;

  增强检察职业荣誉感、使命感、责任感,打造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

    8.举办江苏检察机关领军人才培训班 

      举办2018年第一期领军人才培训班,培养具有前瞻性、高素质的综合领军人才,为江苏检察“全面提升、全国领先”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9.健全全省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人员和综合部门绩效考核机制   

  在原有已出台的文件基础上,根据新的情况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实现各业务条线检察官绩效考核的全覆盖,使检察官绩效考核可量化、可评价、可比较,提高绩效考核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实现综合条线绩效考核的全覆盖,树立正确导向,促使综合部门明确职能定位,推动综合部门履行好服务保障职能。

   9.健全全省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人员和综合部门绩效考核机制   

  省院出台审查起诉阶段退回补充侦查、自行侦查指导意见。

    10.开展全省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典型案件评选   

  以典型案件评比引领各级院对办理的重大有影响的案件及时关注、及时公开、深入跟踪报道;

  宣传推出一批精品案件;力争1至2起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典型案件。

    10.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全省三级院全面推行案件办理进展信息向辩护律师、代理律师主动推送工作。

  省院组织开展保障律师会见等机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着力解决检察环节律师会见难问题,对律师投诉事项调查、处理、反馈率达100%。

    综合保障  

  11.建立检察机关办案场所和教育基地示范点   

  围绕省院“全面提升、全国领先”总目标,通过各级院新建和对现有办案场所的升级改造、规范管理,达到办案场所“四化”要求。

   12.健全重大决策部署跟踪督办机制   

  制定相关制度,通过在政务管理系统中建立督办工作模块,对所有督办事项进行网上办理、全程留痕。

  对督办事项进行定期汇总通报,确保省院各项任务部署落地落实。

   13.健全检务督察工作机制   

  在2018年上半年建立健全检务督察部门的工作职责、程序、督察措施与手段,以保证检务督察部门开展工作有依据,推进工作有措施。

    司法改革 

     14.推进全省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   

  整合优化检察资源,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减少不必要的管理层级,杜绝1人或者2人科室现象。

   15.建立新型检察办案团队   

  制订完善检察办案组织设置办法;

  推动各地建立职能明确、配置合理、运行高效的新型办案团队;

  通过新型办案团队办理一批疑难、复杂及专业知识要求高的重大案件。

  16.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衔接机制   

  加强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反腐败的合力;

  为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修改和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机制的完善提供可资借鉴的制度规定和实践做法;

  确保我省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办案质效位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智慧检务   

    17.推进“案管机器人”二期建设   

  结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属性和司法办案特点,应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先进理念和技术,建成涵盖侦查监督、公诉、刑事执行、案件监督管理等业务部门,贯彻公检法司整个司法办案活动,全覆盖、全流程、全留痕、数字化、规范化、智能化的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提升质效、促进规范。

  18.推进“苏检掌上通”二期建设   

  按照全覆盖、全流程、全留痕的要求,力争打造流程规范化、报送模板化、推送智能化、统计自动化、操作便捷化、边界明晰化、管理科学化的掌上通平台。结合政务管理系统开发一并进行。

    19.新建国家检察大数据中心江苏分中心   

  省级检察大数据中心负责辖区内大数据资源的收集和处理。2018年完成省级数据中心硬件平台的升级优化完善工作。

    20.开发“苏检媒智通 ”   

  系统性整理收纳全省三级检察院的各类档案、文档、图片、视音频等内容资料,实现集中存储、管理、查询以及再利用,并制定符合我省检察机关要求的全媒体资料编目标准。

    21.开发教育培训管理系统   

  实现传统培训、实体培训与网络培训互补、三级院培训资源共享,同时建立全体干警培训学习和考试考核档案,提供优质高效的网络培训学习组织管理域服务保障。

  2018年全省检察工作任务已经明确,做好今年各项检察工作是我们的共同责任。全省各级院和广大干警将群策群力、共同奋斗,用实际行动创造新成绩、实现新发展!

 

 

  

  编辑:唐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