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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至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经侦大队业务交流
2021-03-04 15:41: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

  3月4日下午,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步婷婷、副主任尤雨新至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经侦大队就办理非法集资犯罪证据标准和审查指引进行业务交流。

  尤雨新围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的犯罪构成,逐一阐述证明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的证据如何全面收集。尤雨新还结合实际办案情况,与公安干警们交流了收集审查证据时应注意的问题。由于非法集资类案件手段不断翻新,尤雨新还就加盟店型非法集资、私募型非法集资、互联网等线上融资性非法集资等特殊形式非法集资的审查重点进行了讲解。

  编辑:姜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