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下午,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步婷婷、副主任顾素梅至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就办理危害食药安全犯罪案件证据标准和规则指引进行授课。
课上,顾主任运用PPT的形式,主要从犯罪主体的证据、主观方面的证据、犯罪客体的证据、客观方面的证据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这五个方面,对食药安全犯罪案件证据标准和规则指引进行全面阐述。
同时,顾主任还结合办理的典型案例与海陵分局的公安干警交流心得体会,取得了良好的授课效果,获得了在场公安干警的一致好评,并为下一步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1月29日下午,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步婷婷、副主任顾素梅至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就办理危害食药安全犯罪案件证据标准和规则指引进行授课。
课上,顾主任运用PPT的形式,主要从犯罪主体的证据、主观方面的证据、犯罪客体的证据、客观方面的证据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这五个方面,对食药安全犯罪案件证据标准和规则指引进行全面阐述。
同时,顾主任还结合办理的典型案例与海陵分局的公安干警交流心得体会,取得了良好的授课效果,获得了在场公安干警的一致好评,并为下一步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