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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干警应邀为该区城东街道人大工委解读防疫相关制度
2020-02-16 17:11: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央和江苏省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2月8日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规范本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2月14日晚,受城东街道人大工委邀请,我院指派第一检察部主任陈宏俊,通过学习强国视频会议系统,为街道人大代表小组成员,逐条解读《决定》内容。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刻,我院不仅安排近60名干警参与高速路口检查和社区执勤工作,更是积极派员通过宣讲方式给街道人大代表解读疫情防控新规,真正将“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海陵检察精神落到实处。

  

  编辑:倪金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