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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首创《司法救助事项告知书》打通检察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2019-04-16 16:32: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4月15日下午,我院民事行政和控告申诉检察部干警赴城西街道海阳社区,送达我院首份《司法救助事项告知书》。救助申请人依据文书,从其所在社区顺利拿到了《救助申请人生活困难证明》和《未获行政救助证明》。

  为什么要制作这样的告知书呢?原来,根据法律规定,救助申请人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时,需要提供所属社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因案致贫、生活困难,且未获得其他司法、行政机关的救助。但实践中,由于救助申请人所属社区工作人员不清楚司法救助工作的内容,不了解司法救助工作的程序,对此心存顾虑,导致沟通协调周期较长,不利于被救助人尽快拿到救助金。

  如何通过便捷有效的方式,既打消社区工作人员的顾虑,让救助申请人不用来回奔波,打通检察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又可以宣传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进一步扩展案件线索?经过深入分析和思考,我院民控部干警首创《司法救助事项告知书》。该份告知书以书面形式,详细介绍了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制度和工作流程,列明了应当救助的申请人类型以及需要救助申请人所属社区协助的工作。在我院接待救助申请人时,除一次性告知其申请救助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外,同时向其送达我院《司法救助事项告知书》,以便救助申请人在与所属社区沟通过程中,直接向社区递交该份文书,消除社区工作人员对出具证明的顾虑,进一步提高司法救助工作效率。

  近年来,我院民控部持续加强与业务部门的联系、多途径宣传,不断拓宽司法救助案件渠道。今后,我院将继续创新司法救助举措,不断提高司法救助工作的知晓度,有效传递检察温情,钝化社会矛盾。

  编辑:倪金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