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提前排查风险源头化解矛盾
2018-04-16 12:50:00  来源: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切实发挥检察职能深入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策应泰州市院“公平正义感知工程”,我院对一起公诉案件提前排查信访风险,主动引导双方当事人和解,从源头有效的化解了一起涉检信访矛盾。  

  犯罪嫌疑人张某、周某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由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移送海陵区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该案办理过程中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诉部门先后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终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张某、周某酒后因怀疑被害人陈某偷拍,要求检查手机、删除照片,后双方发生揪打,犯罪嫌疑人张某、周某受伤,被害人陈某伤情为轻伤二级,但现有证据不能证实张、周二人的殴打行为是导致被害人陈某伤情的直接原因。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两次退查仍不能查清事实,且无补证空间,经检委会讨论,决定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存疑不起诉处理。但该案的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经公诉承办人多次沟通并组织调解均未能成功,被害人之子扬言若两名犯罪嫌疑人不能得到应有的惩处,其将逐级信访以维护自身权利。   

  鉴于该案存在较高信访风险,且即将做出不起诉决定,涉检信访矛盾面临一触即发的紧张态势,我院控申部门第一时间介入该案,与公诉部门共同排查风险等级、启动预警机制,详细分析了涉案双方的当前心态,认为该案目前仍有和解的可能。控申、公诉部门迅速制定该案刑事和解的工作方案,由副检察长朱亚峰、检委会专职委员唐爱英牵头,两部门干警联合开展该案的调解工作,干警细致的劝说、真诚的关爱最终打动了双方,在我院的主持下,双方签订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主动向被害人支付赔偿款,被害人表示谅解,一场可能引起涉检信访的激烈矛盾就此化解。 

  海陵区院制定出台《海陵区人民检察院风险预警处置办法》,以通案、会商工作为切口,不断完善涉检风险预警机制,对各业务部门在办的可能引起涉检信访的案件,明确由控申部门第一时间介入,与承办部门共同制定化解措施,细化稳控责任,努力从源头压降涉检信访风险,取得了良好的涉检矛盾化解效果。 

  编辑:唐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