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执检科对公安指居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
2018-02-06 09:06:00  来源:
      近日,我院执检科对梅某等人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一案开展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活动监督。同时,根据侦查机关的提请,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的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的核查。  

梅某等人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系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一起重大案件。三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于201712月底被公安机关决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由于案情重大、复杂,三名犯罪嫌疑人的指居均已超过一个月,接受讯问也分别多达10余次。为确保讯问活动合法,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结合参照泰州市检察院、泰州市公安局《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办法(试行)》中“对重大案件在侦查终结前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情形进行核查”的规定,我院执检科在全省率先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重大案件的讯问合法性开展了核查工作。经过核查,公安机关此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讯问活动均严格依法进行。


  编辑:唐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