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检务公开制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2018年11月14日,我院召开以“2018年海陵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公共权益保护、犯罪预防工作”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扬子晚报、泰州电视台、泰州日报、海陵新闻等多家媒体参会,另外还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参加。
本次新闻发布会由我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唐爱英同志担任主持人,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徐艳同志担任新闻发言人,未检工作负责人王纯青负责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开始,首先由新闻发言人对我院2018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了报告,并重点通报了今年我院牵头区综治办开展的“成长护航检察行”专项工作成果,对我院建议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支持起诉“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案、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开展售酒市场、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整顿活动等典型案例进行了详细汇报,引起了媒体高度关注。
随即,扬子晚报、泰州日报等媒体记者向我院提问:
“请问,海陵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核心是什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所以我们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核心当然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公共利益。大家可以从刚刚我们的报告当中看出来,我们很多工作,都是由点及面,在个案保护的同时跟进制度的建设,检察机关不可能发现所有的个例,所以用制度去保障未成年人的公共利益,是我们的出发点,也是我们的目的……”
“请问,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在防治校园欺凌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家长如果发现有校园欺凌的情况,该如何应对?”
“今年以来,我院已多次至各中小学、社区面对学生、学生家长等开展以‘反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制教育课,利用播放短片、PPT案例展示等方式使学生们懂得利用法律保护、约束自己。如果我们学生、家长发现有校园欺凌的线索,可以向学校反映或者直接与公安机关或者我们联系,我们将会结合事实和法律依法作出处理……”
……
最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对我院未检工作提出了宝贵建议:
检察机关可以对向未成年人售烟现象进行监督;
建议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做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档案对接等工作;
建议检察机关对校园周边环境进一步加强监督;
……
此次新闻发布会的召开,不但使我们的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也能够号召全社会共同关注未成年人保护、犯罪预防工作,给予我们更多的鞭策和鼓励。我们将以此次发布会为契机,认真工作,用心履职,以工作的实际成效回报社会各界对我院未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视频链接:http://hailing.taizhou.gov.cn/art/2018/11/15/art_50812_18902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