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亚峰,1969年1月出生,1987年8月参加工作,籍贯江苏姜堰,现任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1984.08-1987.07 泰州师范学校学习
1987.08-1994.08 姜堰市姜堰镇石黄中学教师
(其间:1988.08-1991.06扬州教育学院中文专业进修班学习)
1994.08-1996.12 姜堰市检察院书记员
1996.12-1997.11 泰州市检察院书记员
1997.11-2002.06 泰州市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其间:1996.08-1998.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本科班学习)
2002.06-2003.07 泰州市检察院助理检察员、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检委会办公室主任
2003.07-2004.06 泰州市检察院检察员、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检委会办公室主任
2004.06-2006.06 泰州市检察院检察员、宣教处副处长
2006.06-2010.01 泰州市检察院检察员、宣教处主任科员、副处长
2010.01-2012.02 泰州市检察院检察员、宣教处处长
2012.02-2014.09 泰州市检察院检察员、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
2014.09-2016.09 海陵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院(挂职)
2016.09- 海陵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挂职)、员额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