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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王某某过失致人死亡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2022-01-27 14:42: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近日,由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王某某过失致人死亡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王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编辑:褚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