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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曹某某盗窃、诈骗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2022-01-27 14:40: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近日,由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曹某某盗窃、诈骗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曹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

  编辑:褚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