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赵某某、蒋某某等3人组织卖淫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赵某某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被告人蒋某某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被告人钱某某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近日,由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赵某某、蒋某某等3人组织卖淫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赵某某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被告人蒋某某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被告人钱某某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