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伍某某传播淫秽物品罪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2021-07-26 16:39: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近日,由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伍某某传播淫秽物品罪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伍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编辑:褚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