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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起诉的朱某某诈骗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2020-09-16 16:08: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近日,由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朱某某诈骗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朱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编辑:褚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