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起诉的孙某某故意伤害罪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2020-09-16 16:06: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近日,由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孙某某故意伤害罪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孙某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编辑:褚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