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起诉的姜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2020-08-31 16:51: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近日,由我院起诉的姜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姜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编辑:褚钰婷